2010年12月30日 星期四
2010年12月27日 星期一
[小說] 殺戮之病
作者:我孫子武丸
類型:推理
對於不想因為我說出劇情而喪失閱讀樂趣的人先不用擔心
我對於這本書的評價是:
如果你是推理小說新手或者閱讀量不多,閱讀完畢時一定會讓你哇靠一聲
如果你是推理小說行家,我想你已經看過這本了,
如果沒看過,那麼你會在閱讀中期可能已經猜出結尾,但是模模糊糊的抓不到細節
另外,姦屍以及開腸破肚是一個賣點,能不能接受端看個人
滿分五分我給四分,很值得一讀的小說
以下開始有劇情討論
(注意! 如果繼續讀下去,會嚴重破壞閱讀時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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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小說並沒有縝密的不在場證明,也沒有密佈通風的密室機關,沒有華麗的殺人手法
但卻有作者為了讀者們精心設計的陷阱。
從一開始就將 兇手=稔=兒子 這個信念灌輸到讀者腦中,這簡直就是inception!
在往後的章節中,不斷的切換描寫視角,退休警官(偵探)、稔(兇手)、雅子(母親),這三個視角
最令人讚賞的部份是作者在兇手與媽媽這兩部份的描述
很巧妙的避開細節,卻又成功的將 兇手=稔=兒子 深深烙印在讀者腦中
在棯的部份,著重於描寫棯無法對活人投以真正的愛意,而感到焦躁
後來發現自己只有與屍體性交的時候能感覺到真正的愛,因此無法自拔
為了延長與屍體相處的時間,還會把屍體的乳房以及陰道連子宮一起割下,拿回家中自慰
等到割下來的器官已經腐爛了,就是下一次物色獵物的開始
雅子的部份,則是煩惱於家中氣氛的不和諧,身旁的老公凡事都漠不關心,雅子早已對另一半沒有任何期望
緊張的親子關係,使得雅子會趁著兒子不在時,自行進入兒子房間中查看,這是雅子關心孩子的方式
但是雅子逐漸發現兒子行蹤詭異,而且兒子外出的時間都與兇殺案的時間相符
而且還在兒子房間內的垃圾桶內找到疑似裝著血液與器官的塑膠袋,別說雅子了,連我都深深相信他兒子就是兇手
事實上,兇手是那個漠不關心的父親,應該是 兇手=棯=父親
在雅子的敘述中,從來沒有提到自己的兒子叫什麼名字
在棯的敘述中,也從來沒有提到自己的媽媽叫什麼名字
整本書的最後四五行才把這件事實以報紙報導的方式告訴讀者
真要說的話,讓我驚訝的並非 兇手=父親 這件事,而是 棯=父親 這件事
因為我孫子武丸灌輸我們的,不只是棯作為兇手的面相,還有許多的日常生活方面
都讓讀者相信 棯=兒子
除去作者在敘述手法上玩弄的把戲來說,這也會是一本出色的小說
三段不同的敘述角度都有各自的煩惱,
棯煩惱著如何填補內心空虛
雅子煩惱著兒子是否真得犯下兇案
退休的警察通口則煩心著如何找到兇手,以及對被害者的愧疚感
節奏的切換不會有太過緩慢的問題,每一個段落都有該段落的重心
讀起來不會茫茫然然不知道在讀什麼的感覺
殺人情節太過血腥這一點一直被大家討論
老實說,我還覺得有點不大夠,或許是因為早就耳聞這一本的血腥程度值得期待,因此期待過高而落空了
不過跟其他的小說比起來,的確是較為血腥,閱讀時請謹慎
2010年12月1日 星期三
[遊戲] Michael Jackson - The Experience
平台:Wii
類型:音樂遊戲
先來Trailer
很明顯是一款在Michael去世之後,想要消費剩餘價值而且榨乾粉絲錢包的遊戲
很遺憾,我就上勾了...
我第一次看到預告時,撇去那些假High的演員不說
能夠學Michael跳舞這件事情的確有吸引到我
我媽的跳舞細胞沒有遺傳到我,但是我會想要試試看這遊戲玩起來是不是真的能夠跟Michael一樣
既然世一款體感遊戲,第一個問題就來了
這是款出在Wii平台上面的遊戲,我們也知道,Wii的體感功能很有限
遊戲要如何在有限的體感功能上,判定我們的動作?
同樣的遊戲在Xbox360上面有出Kintec的全身體感免搖桿版本,還可以拿麥克風唱歌!
我們再回過頭看看Wii版本要怎麼玩
出乎意料的,Wii版本只要右手拿搖桿就可以玩
我以為會需要左手拿著雙節棍搖桿,甚至是平衡板
換句話說,Wii版本只會偵測到右手
是的,我們可以只動右手就可以玩這款Michael Jackson the Experience
但是,身為真正的Michael粉絲,一定要全身動!
不過我的恥力還不夠,大多數的時候我也只是隨便動動而已...
既然我們知道遊戲方法了,那麼玩起來到底好不好玩?
好玩!但是是有條件的好玩,只有在玩那些有經典舞步的歌曲時才好玩
Beat It,好玩
Thriller,好玩
Black or White,好玩
Smooth Criminal,好玩
Dirty Diana,嗯........
Who is it,嗯.........
那些比較"不好玩"的曲目並不是歌不好,而是舞步沒有共鳴
就算是Michael也不是每一首歌都有特定舞步
因此遊戲中將那些沒有舞步的歌曲放了舞步進去,難免會覺得突兀
我覺得這在Dirty Diana中特別明顯
我沒看過Michael做那個搖頭的動作
這一首歌我聽了很久,也很喜歡,但是我卻不想玩它
這些尷尬的舞步在遊戲中不時會出現
但是除掉這點,我很喜歡遊戲時的氣氛
每一首曲目的遊戲背景都有刻意配合歌詞或mv
期待遊戲畫面怎麼契合歌曲變成一種樂趣
第一次玩到經典名曲Heal the World的時候我還不小心被感動了一下(中招!)
遊戲中選得曲目都不錯,並沒有隱藏歌曲,一開始就能夠玩便所有的歌
能夠收集的要素只有Dance School中的舞蹈教學影片
玩家可以在播放教學影片時任意的暫停,也可以跳到任意的舞步去練習
我覺得是很方便的設計,但是不是真的能學好,我抱持懷疑的態度
在教學影片中,有一個光頭看起來特別眼熟,想了一下,原來是他
我說的是帶頭的那一個,
原來他名字叫做Travis Payne,是Michael的編舞老師,怪不得看起來亂威一把的
我在這款遊戲中的確有找到一點感動,但這是因為我本身是Michael的Fan
在玩的時候,「帥啊!」這種OS不時會在我腦中浮現
但是如果去掉偶像包裝,我對於這樣一款音樂遊戲並不會太有興趣,遊戲性我也會存疑
(Michael Jackson the Experience的遊戲方法是取經於Just Dance,
同樣的遊戲方法,我對於Just Dance就興趣缺缺)
優點:
玩起來會覺得自己是Michael。
歌曲選得不錯,有重要舞步的歌幾乎都選進來了,玩起來很過癮。
遊戲背景的精心設計。
缺點:
不時出現的尷尬的舞步。
偶像包裝大於遊戲本質。
分數:
3.5 / 5
如果對於Michael Jackson有特殊的熱情,
到4分應該沒問題
2010年11月17日 星期三
2010年9月19日 星期日
2010年8月29日 星期日
[鬼扯] 誰能掌握條件句,就能掌握天下
所謂的條件句,就是「若P則Q」這種讓國高中頭昏腦脹的東西
當初我懂的就只有充要條件,必要條件與充份條件是讀了哲學以後才完全搞懂
這篇的重點是想抱怨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因為不懂條件句,所以都會得到不合邏輯的結論
有時候走在路上或者是在餐廳吃飯,會聽到以下這種奇怪的對話
x男:「我昨天中午到地下街買電動的時候...」
往往話還沒說完,女生就會插嘴
y女:「你好宅!」
x男:「我才不宅!」
接下來就是一連串辯論
y女堅持的點是「宅男都會去地下街」
我對於y女因為「宅男都會去地下街」而推論出面前的x男很宅這個推論感到不愉快
宅男都會去地下街這句話本來就不一定對,有些人可能很宅,但是不去地下街
但是我可以接受女方的這一點前提,或許因為他周遭夠宅的人都會去地下街,所以他有這點錯誤認知
我想反對的是y女如何得到結論這一點
y女大概的推論是這樣
x如果是宅男,x就會去地下街
x去了地下街
所以,x是宅男
同學們,接下來請看我們的投影片
圖中的T表示為真(True)
F表示為假(False)
p代入「x是宅男」
q帶入「x去地下街」
我們將
「x如果是宅男,x就會去地下街」
改成If p then Q的形式,會變成
If x是宅男, then x會去地下街
中文化以後就是 若x是宅男則x會去地下街
重點在圖片中第三行!!!!同學請做筆記!!!!!!!!!
將p與q照著上面將「x是宅男」與「x去地下街」代入圖中的第三行
看看我們會得到什麼
如果「x不是宅男」且「x有去地下街」則「x如果是宅男,x就會去地下街」仍然為真
換句話說,我們可以同時接受兩個句子為真
「x如果是宅男,x就會去地下街」
「x不是宅男,但是x去了地下街」
如果上面還是不懂,看嵌下面的例子
「x如果是和尚,x就會吃素」
「x不是和尚,但是x吃素」
這個有衝突嗎?
沒有嗎!!!!
所以!!
「x如果是宅男,x就會去地下街」與「x不是宅男」完全不衝突
也就是說,以「x如果是宅男,x就會去地下街」為前提,
而指認「x是宅男」完全沒道理且不符合邏輯
講白了,去地下街跟是不是宅男一點關係都沒有
所以啊,以後聽到下面這些類似的形式
「我吃素」
「和尚都吃素,你這個和尚!」
「我吃素跟我是不是和尚一點關係都沒有,謝謝」
「我初一十五都會拜拜」
「老人家都在初一十五的時候拜拜,你這個老人!」
「初一十五的時候拜拜跟是不是老人一點關係都沒有,謝謝」
「我剃光頭了」
「失戀的時候都會剃光頭,你一定是失戀了!」
「我剃光頭跟失不失戀一點關係都沒有,謝謝」
「我好想喝酒」
「只有心情不好的時候都會想喝酒,你發生了什麼事?」
「我想喝酒跟心情好不好一點關係都沒有,謝謝」
「我最喜歡星野亞希了」
「你好宅!」
「我喜歡星野亞西跟我宅不宅一點關...恩...」
總之就是這樣子
以後要給別人貼上標籤時,請再仔細好好想一想
Ps.1:這篇的分類是語言學習,我覺得還不錯
Ps.2:
圖中第一行我們得到
如果「x真的是宅男」而且「x真的有去地下街」則「x如果是宅男,x就會去地下街」這句話就成立
恭喜那位說人家是x男的那位y女,在這裡沒有會被指責的地方
因為X如果是宅男,而x也有去地下街,則y女並沒有說錯
接下來第二行
如果「x真的是宅男」且「x沒有去地下街」則「x如果是宅男,x就會去地下街」就錯誤(F)
也就是說,只要有一個宅男他從來沒有去過地下街,則y女的前提就錯誤
隨之而來的是,她的整個論證也錯誤
不過我前面說過,我可以接受y女有一些錯誤的認知,或許他身邊夠宅的人都有去地下街
雖然我相信一定有很宅但是不去地下街的人,但是我可以原諒y女眼界太小,沒有碰過這種人
也就是討論範圍設定為「y女身邊的人」就可以先不討論
第四行,
如果「x不是宅男」且「x沒有去地下街」則「x如果是宅男,x就會去地下街」依然為真
這沒有什麼好說的
如果覺得有寫不清楚的地方,歡迎指教
2010年8月12日 星期四
[政治] 高雄市的失業率
這次回高雄,跟爸爸聊到年底的選舉
基本上我是泛藍族群,每次講到陳菊,我都想罵一次走路工事件
選舉無效啊!!!!!(叭~~~~~!!!!!)
但是除了這些主觀上的厭惡之外,我想進一步瞭解陳菊到底在高雄做了些什麼
我聽到的缺點有三
一、作秀
二、市政府負債累累,不斷攀升
三、失業率攀升
第一點見仁見智,就算是我,也承認陳菊在螢光幕上是討喜的
第二點我進入市政府找到了資料,可是我看不懂...
光是進入以後要看哪一項,我都看不懂了,附上連結,希望有心人士可以看一下
http://finance2.kcg.gov.tw/statistics.htm
第三點我就有做到功課,主要資料來源是行政院主計處
http://www.dgbas.gov.tw/ct.asp?xItem=18843&ctNode=4943
這邊可以查詢全台灣各縣市的主要資料,還蠻好用的!!
由於陳菊是2006(95)年底執政
所以我查詢的資料時間為96年至99年上半年
順便查了這次五都選舉的城市,在這一時段內,失業率是如何變動
台中縣,台南縣沒有併入計算,而我算了高雄縣,是因為這傢伙最近很紅
民國 ..... 96 . 97 98 . 99
高雄 上 4.2 4.0 5.8 5.6
高雄 下 4.2 4.7 6.0 XX
台北 上 3.6 3.7 5.7 5.5
台北 下 3.8 4.3 5.9 XX
北縣 上 3.8 3.7 5.8 5.5
北縣 下 3.9 4.4 6.0 XX
中市 上 4.0 3.9 5.8 5.6
中市 下 4.1 4.5 6.0 XX
南市 上 3.7 3.7 5.5 5.4
南市 下 3.7 4.3 5.8 XX
高縣 上 4.1 4.0 5.7 5.3
高縣 下 4.1 4.4 6.0 XX
成長率排名如下
1.北縣 0.447
2.南市 0.459
3.中市 0.4
4.北市 0.345
5.高市 0.333
6.高縣 0.293
意外的(對我來說還有點可惜),高雄市成長幅度算低的
高雄縣甚至是更低
這樣看來,如果不管黃昭順,陳菊跟楊秋興硬要我選一個,我會選擇楊秋興
當然,這裡面參雜了很強烈的各人喜好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
話說回來馬英九2008(97)年中上任以後
隔年失業率大家都一起飆高呢 orz
2010年8月4日 星期三
2010年8月3日 星期二
[冷知識] 公共電話
前幾天陰錯陽差,手機沒電,要跟朋友約在捷運站
由於出門後要吃飯,還要搭公車轉捷運,時間並不好估算
所以我慌了手腳,到時候不管是我等對方或對方等我,我都不喜歡
靈機一動,我記得捷運站應該都會有公共電話吧!
上捷運前打個電話給對方,這樣對方比較方便預估什麼時候出門,不會浪費到雙方時間
但是轉念一想,不對勁
現在路上的公共電話應該只剩下這種
而我期望看到的是這種...
這年頭除了外勞之外,誰的身上還找的到電話卡?
真正實用的其實是投幣式啊!!
轉念一想,電話卡變成一種雞肋發明是大家始料未及的
大家在外的聯絡方式從公共電話換成手機
電話卡這過渡時期的產品只能被慢慢淘汰
結果政府一時不查,把投幣式全部換成IC卡或電話卡式
插卡公共電話使原本「便利」的訴求在手機盛行的當下蕩然無存
後來我做了功課,發現在外手機沒電,沒有零錢,沒有電話卡,沒有IC卡
你面前只有公共電話,其實是有辦法排除窘境的!
只要先撥108,即可播出「對方付費」的電話!
而且投幣式,卡式公共電話皆可
以下引用中華電信網站
公用電話免投幣、免插卡撥打”108”掛發市內電話受話方付費服務,
何民眾若一時沒錢幣撥打公用電話時,可撥打”108”,
中華電信服務人員即會協助您接通您想撥叫的市內電話,
電話費由受話人付費首三分鐘16元,逾三分鐘每分鐘加收4元。
http://www.cht.com.tw/SearchResult.php?Cat=HotNews&ID=676
以上提到「市內電話」,因此我不確定108之後是否要加上(07)或(02)等區碼
有心人可以試試看
但是話說回來,108只能夠撥打市話,
像我們這種不遷電話線,只用手機的學生就...
2010年6月3日 星期四
[遊戲] Igneous
這款遊戲目前還沒有中文譯名
如果要直接硬翻,Igneous的中文意思是「火成岩」
這樣還蠻LOW的
遊戲公司推薦我們使用XBOX360手把來遊戲,或許會比較方便操控
但我認為手把並非必要,因為這款遊戲的操控十分簡單
傳統的swda控制方向以及空白跳躍就可以玩完全場
換個方式說,你只需要一隻手,就可以結束整個遊戲
雖然操控方式簡單,但遊戲本身十分刺激!
先來個VCR
很明顯,這是一款Rolling Ball Game
通常這種遊戲講究的是步步為營,緊張的氣氛猶如疊疊樂一般
慢慢的,慢慢的,在緊要關頭時才會冒一點冷汗,緊張一下
但是這一款「火成岩」不一樣
講求的是不斷的衝刺與閃躲,你絕對不會有喘息的空間
我們所操控的,是一座不斷翻滾的圖騰
不明不白的,不知道為什麼,好像觸怒了眾神之類的理由
我們必須從滾滾岩漿中逃脫!
由於神殿即將崩毀,在逃脫過程不斷的會有巨大的磚石從後方飛來
不但會直接攻擊到你,還會將前方的道路擊沈,限制你移動的方向
後面一點的關卡,甚至會有前方的巨大雕像朝你發射光線與閃電
在快要掉入岩漿時,甚至可以靠住前方地板,用力「滾」上去
所以畫面的呈現非常熱鬧,遊戲過程十分刺激
雖然有趣新奇好玩,但是我們也得承認,這很容易膩
從頭HIGH到尾,是會彈性疲乏的
所以,不知道是幸還是不幸,這款遊戲的長度非常短
有多短?在我剛開始感覺到無趣之時,正好破關,這段時間大概半個小時
這麼短就結束,也算是一種急流勇退,興頭剛過沒多久就收尾
但是我希望遊戲公司可以找到一種方法,將遊戲時間延長
又不會讓玩家這麼快的對遊戲感覺到厭煩,或許加入一些經濟模式在其中會是一個辦法
(ex. 收集金幣,可以換取新的外型,能力,關卡...)
滿分五分,我給四分!
如果你只需要短時間的遊戲,讓自己感受些刺激
這款遊戲絕對適合,只不過你在玩完一輪之後,就會想要執行反安裝
最棒的消息,放在最後
歡呼吧!!!!!!!!!!!!!!!
這是可以免費下載的!!!!!!!!!
http://tinyurl.com/ydwjlpl
2010年5月23日 星期日
2010年5月13日 星期四
[遊記] 陽明大學千人塚攻略
以後有人說要來陽明參觀,我會帶他去看千人塚,而不是風車
雖然風車有個風字,但是聽起來就是沒千人塚風光
前幾天在辦公室用Google Map鎖定好了地點,今天就衝去看了
從大門進來,過了幼稚園,左轉會有一個大彎道,還有一個凸照鏡特別顯眼
靠近之後往下看,你會看到你從沒發現過的樓梯
上面這張請仔細看左上角,有個屋頂,那就是千人塚了
無奈,沿著小路走,映入眼前的是......
鎖住了!!!
我不知道裡面是什麼東西,可是他跟我在新聞上看到的不一樣
http://www.nownews.com/2010/05/12/327-2602330.htm
目標應該是之前看到的屋頂沒有錯,因此,能夠通往那個屋頂的路線只剩一條....
左邊那條!!!!
每天騎車經過,卻從來沒有進去看過,這次可是處女秀呢
彎進去映入眼簾的是攀岩場
[岳霖紀念岩場],據聞岳霖是登山社的同學,兩年前因故去世而設立了這個攀岩場
乍看之下似乎沒人在用了,事實上並非如此,希望改天經過會變得乾淨一點
旁邊是可能有人在用的籃球場
在這個彎道右手邊,就是入口
入口
躲在樹叢後面
正門
果然鎖住了...還有木棒當門栓,十分復古
腐鏽的鎖,防君子不防小人,感覺上一敲就散
內部,從窗格中照進去的,只能照到這麼多
建築物的後面,有人類生活痕跡!!!!!
非常驚人
最後,以一個八卦點結尾
千人塚的對面,有個工程在施工
上面的紅布條上寫著....
上面寫著典禮,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要在這邊動工
倘若真的蓋在這裡,不知道有多少老師願意住?
2010年5月10日 星期一
[電影] 特攻聯盟 KICK-ASS
不管是小說,漫畫或是電玩
只要被改編成電影,我都希望品嚐過原著以後再看看改編得如何
原因很簡單,如果一個作品值得被改編,那麼一定有其過人之處
Kick-Ass很棒!
我看完漫畫的感覺是過癮!刺激!感動!
我看到的是一股腦的熱血還有赤裸裸的殺戮鏡頭
但是在電影中蕩然無存
下面我將提到電影與原作的不同
還有我為什麼不滿意電影中的改編
=====以下有雷,索爾之怒=====
光是漫畫封面跟電影海報就差了十萬八千里
這是電影海報
這是漫畫封面
很明顯電影就是走歡樂風格
而漫畫封面則是映入眼簾之際,彷彿就已經聞到血腥味
首先,電影中的主角Dave比漫畫討喜多了,這選角我倒是挺滿意的
漫畫中長這樣
只看第一眼很難對他產生好感,另外,最下面的就是時常露乳溝的老師
在Kick-Ass第一次出動,被桶一刀,送進醫院為止,都不錯
非常按部就班,但是我的第一次皺眉出現在Dave出院以後,第二次穿上Kick-Ass服裝時
電影中非常輕描淡寫,但是漫畫中的內心戲讓我深深得被牽著走
我已經貼給你們看了
被刺了一刀,被車撞,而且深深得對父親感到內疚
Dave開始咒罵那些英雄漫畫,並且把漫畫全燒了
儘管如此!他還是穿上Kick-Ass的服裝,連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為什麼
"God, why was I such a retard?" 當Kick-Ass再次走上街頭時,連他自己都這樣問
這股傻勁,就是讓我動容之處,不過還沒完!!
有看過電影的應該記得,Kick-Ass就是這一次紅了,因為他在路邊不怕死得替一名小混混解圍
OK,電影進行到這,我跟我自己說"或許片長有限,沒時間讓他演內心戲,等等的打鬥應該不會讓我失望"
我們先來看看漫畫是怎麼處理這個轉捩點
或許字沒有辦法看得太清楚,不過無所謂
因為我想讓你們看的,是Kick-Ass將那群人打得棒棒見血,甚至連棒子都斷了
而不是像電影中,小混混在最後只是烙下一句 "你真的瘋了" 就鳥獸散
唉...就連小智都需要火箭隊的不屈不撓來陪襯
Kick-Ass這次關鍵性出擊在電影中卻是草草結束,於是我皺眉了
下一次的皺眉來得很快,沒有讓我等太久
就是Hit-Girl的初登場
如果你是看電影,那麼Hit-Girl登場的時候,你一定知道他的真面目了
因為你已經看過這一幕
事實上,在漫畫中這是後面才出現的場景,不過沒關係,這邊稍微改一下我不會在意
漫畫中Hit-Girl的初登場是在Kick-Ass去找那群毒販的時候
你們現在知道,我所謂 "赤裸裸的殺戮鏡頭" 是指什麼了
我期望在電影中可以看到血漿亂飛,刀刀見血
但是我又失望了...配樂絕對是一大敗筆(對我而言)
或許是因為我的期待,讓我覺得嘗試營造歡樂氣氛的配樂顯得格格不入
而且Hit-Girl打得太華麗,太漂亮了
我所期望的是有點笨拙,而且真實的搏鬥
這是我皺眉的第二個地方
接下來因為Red-Mist的加入而有點亂
較難去比較漫畫與電影的走向,因為電影觀眾看到Red-Mist出現的時候就已經知道他是反派了
漫畫卻不是,因為反派家族在漫畫中後期才有著墨,所以我看到Red-Mist背叛的時候實在是吃了一驚
電影中的處理是Red-Mist要求Kick-Ass引薦Big-Daddy與Hit-Girl
漫畫剛好相反,Big-Daddy與Hit-Girl要求Kick-Ass帶著Red-Mist來見他們
在看漫畫時,我可是他媽的實實在在的被耍了一道
好,接下來是我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不爽之處
電影中,Big-Daddy是被誣賴成毒販的警官,因此有十足的理由進行復仇
凱吉身為好萊塢首屈一指的宅男,在電影中還被畫成漫畫,他一定樂翻了
漫畫中不是這樣,Big-Daddy在被設計之後,倒在血泊中說出他的真實身份
他不是警察,他只是在信用卡公司工作的小職員,而且婚姻並不美滿
而且他剛好也喜歡超級英雄,因此他將生活都寄託在成為Big-Daddy上面,並且努力訓練Mindy成為Hit-Girl
而他隨身攜帶的行李箱,裡面滿滿的都是超級英雄漫畫
大反派Frank D'Amico問他 "你只是想當個超級英雄,那為什麼要針對我!?"
"很簡單,因為超級英雄需要反派" Big-Daddy回答
因此,他死得很慘烈
這裡有兩個點我想罵
第一個,電影中被燒死的Big-Daddy我沒有得到慘烈的感覺
或許是火燒得不夠旺,或許是Hit-Girl在放完無雙之後又多演了一段灑狗血的場景
我沒有得到在漫畫中的震撼
電影版本在此唯一的加分,是大家看Hit-Girl打起來非常過癮
第二個,Kick-Ass這部漫畫想要帶給我們的是什麼?
我會說,平凡人只要有心憑著一股傻勁終究能做到一些事情
那電影呢?
"就算沒有力量,也有責任",這句改編自蜘蛛人的經典台詞,我認為是最好的註腳
不管是漫畫還是電影,都告訴我們,小人物也能夠產生影響力
一旦Big-Daddy成為傳統英雄片中遭到誣賴的警官,這就已經不對了!!!
更不用說電影裡還安排了Dave真的把到正妹女友的橋段,我看得可是怒火中燒
不是應該要強調小人物的平凡嗎?
怎麼戲中每一個人都變成英雄?
這就像是銀魂原本是以諷刺日本少年漫畫(七龍珠,海賊王...)為主軸
結果銀魂本身卻也走上少年漫畫的老路一樣
好吧...如果導演想要拍得是"蘭花賊"這種諷刺喜劇片(也是凱吉主演),那我也認了....
最後,就是Kick-Ass和Hit-Girl大殺四方
我已經不想提Red-Mist在電影中非常突兀的良心作祟,而大喊"Kick-Ass我很抱歉"有多糟糕
也因為Red-Mist莫名其妙的有良心,因此Kick-Ass在電影中打最後一戰的動機過於薄弱
只剩下Big-Daddy的死是唯一動機
因為Big-Daddy的死而內疚,因此幫忙,這是合情合理沒錯
但是漫畫中是夾雜了"Red-Mist你他媽陰我!" 的情緒在
因此動機更強烈,理由更充分,讀者看起來也更有說服力
漫畫中沒有飛行器,只有噴火槍
Hit-Girl的最後一戰,更是毫不造作
就這樣,牢騷發完了
平心而論,這會是一部殺很爽,很歡樂,風格類似追殺比爾而會聯想到QT的電影
如果我沒看過漫畫,就去看電影,我不會這麼失望
倘若以純粹電影來評論,滿分五分,我會給四分
但若是考慮到改編,我只會給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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